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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引外國旅客來台旅遊時順道嚐鮮,交通部觀光局決定,本(11)月底首次於海外發送10萬張面額50元的「夜市消費券」,給自由行的散客、背包客和參加獎勵旅遊的團客,每人兩張合計100元。若試辦成果顯注,明年預計擴大對象納入大陸旅客。

觀光局國際組組長江明清昨(8)日表示,這是我國第一次試辦,由觀光局駐外辦事處,以及合作航空公司與旅行社,對日本、韓國、香港、澳門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菲律賓和歐美地區等自由行、特殊團體來台較多的國家,進行發放。

江明清說,這次「夜市消費券」發放地區沒有包括大陸,主要是此活動為試辦性質,經費有限,其次大陸旅客目前是團進團出,因此,如果試辦成果良好,明年一定會擴大辦理,當然發放地區就包括大陸旅客。

每位旅客100元的「夜市消費券」使用地區,觀光局指定為今年舉辦評選的台灣十大夜市,包括基隆廟口夜市、士林夜市、台中逢甲夜市、高雄六合夜市、宜蘭羅東夜市等。

 

觀光局長賴瑟珍說,觀光局曾規劃並贈送過台北捷運票卡、農特產品等「四季好禮」小禮物,給來台觀光的外籍旅客,頗受好評,「以小錢吸引大錢」的方式對刺激旅客消費很有幫助。

 

她認為,「禮多人不怪」,今年舉辦票選「台灣十大夜市」時,想出贈送「夜市消費券」刺激外籍旅客在台消費點子,雖然100元不多,但可表達對旅客歡迎的意思,並讓他們感到新鮮、好奇,刺激他們多多消費。

引用:【2010/11/09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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